索引号: | 发布机构: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|
生成日期: | 公开方式: |
公开范围: 面向全社会 |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经初步查验,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,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园市民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转移登记科。
联系方式:0917-3363220,3901637。
序号 | 权利人 (被继承人/遗赠人) | 不动产权利类型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权证号 | 登记申请人 (继承人/受遗赠人) |
1129 | 纪金方 | 房屋 | 金台区陈仓园铁路小区3号楼5单元5号 | 宝鸡市房权证房改字第297503号
| 王秀珍 |
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4年12月27日